查看: 710|回复: 12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收起左侧

[求助] 消费送的角色怎么没有来,还有充值的

[复制链接]

1438

积分

974

柚币

0

橙币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5-3-8 01:3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更多
前几天充值和消费,送的角色怎么还不到。会不会漏发了?s60五步绝杀角色名字一生何囚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38

积分

974

柚币

0

橙币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沙发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8 01:5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版主在哪里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44

积分

707

柚币

0

橙币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板凳
发表于 2015-3-8 11:09 | 只看该作者
版主任性,很少出来冒个泡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751

积分

891

柚币

0

橙币

版主

Rank: 7Rank: 7Rank: 7

地板
发表于 2015-3-8 11:16 | 只看该作者
额...还请您详细描述下活动名称,我们好为您查询...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15

积分

262

柚币

0

橙币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5#
发表于 2015-3-8 12:15 | 只看该作者
他们可是有双休日的  等周一吧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01

积分

163

柚币

0

橙币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6#
发表于 2015-3-8 12:2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3月5日的消费奖励一个也沒给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38

积分

974

柚币

0

橙币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8 12:2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感觉不会再爱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01

积分

163

柚币

0

橙币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8#
发表于 2015-3-8 12:29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3月3日-3月4日累计消费送豪礼,给了我12个突破箱,只给了一个幻极宝箱,还少一个。3月5一3月6日消费奖励一个也没收到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01

积分

163

柚币

0

橙币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9#
发表于 2015-3-8 12:3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86区 史若风,请核实补发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751

积分

891

柚币

0

橙币

版主

Rank: 7Rank: 7Rank: 7

10#
发表于 2015-3-8 18:03 | 只看该作者
史若风 发表于 2015-3-8 12:331 |- W, c0 X% \% c- y1 a! G/ }
86区 史若风,请核实补发。
' E+ r6 ]7 a7 O, D
已查询,您在3.3日消费奖励获得突破宝箱*8,幻极宝箱*1且在3.4日获得奖励突破宝箱*4,故并无缺漏。
4 M1 l! j9 q" U! @9 C1 F4 v3.5-3.6日的累计消费送豪礼活动将在活动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,还请大大耐心等待哈~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01

积分

163

柚币

0

橙币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11#
发表于 2015-3-9 00:0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一个活动周期内的累计消费分天计发?坑啊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38

积分

974

柚币

0

橙币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1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9 08:4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星期一了怎么还不来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8979

积分

6632

柚币

0

橙币

版主

Rank: 7Rank: 7Rank: 7

13#
发表于 2015-3-9 08:50 | 只看该作者
史若风 发表于 2015-3-9 00:03
- ]& I( ]+ K2 l' f" _, w" W, x一个活动周期内的累计消费分天计发?坑啊!
  b+ s. \$ {8 J, P& h7 a! i
奖励是一起发的,但是活动是分开计算的,凌晨会清零重新计算充值或消费的,还请大大参加活动时,认真查看确认一下公告哦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