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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服务器数据互通规则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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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7-8 18:1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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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淡淡 于 2015-7-8 22:42 编辑

亲爱的玩家:
欢迎来到魔剑之刃!
《魔剑之刃》是一款漫画风格的3D动作游戏,打造充满幻想的冒险之旅。
圣女之歌,原汁原味经典重现,团队副本,豪情战斗共创天涯
多段技能,酷炫畅快格斗体验,窒息战斗,细节操作决定成败
即时PK,你来我往见招拆招,技能搭配,超燃战斗爽到不行!
数据互通规则:
关于名称:
角色重名和军团重名。根据以下规则,对需要修改名字的名字后面加上玩家字符,以避免修改后再次冲突。
n  名字重复的玩家,进行优先级判断,满足以下条件将被强制改名:
l  规则1:超过5天未登录的玩家优先被强制改名
l  规则2:战斗力低的玩家被优先强制改名
        根据以上规则,重复的多个玩家中,只有战斗力最高,并且5天内活跃的玩家不会被改名。
        被强制改名的玩家,在名字后面加上一个*字,并加上服务器的ID。例如:“单纯的香香猪”,修改为“单纯的香香猪*203”
n  军团重复,进行优先级判断军团战斗力,军团战斗力低的军团被强制改名。
关于战力,战神赛,军团榜
n  首先将15天内未登录的玩家,从排行榜中去除。
n  其余在榜上的玩家,按战斗力降序排名,超过范围的部分变成未上榜。
n  战神赛榜15天内未登录的玩家,从战神榜中去除,并且将该玩家的PVP等级置为新兵,0胜点,积分不变。剩余玩家按PVP等级,胜点高低重新排,超出范围的部分从榜中去掉。
n  直接按战力进行重排,超出部分去掉。
关于名人战榜
n  名人战榜将会在数据互通后清空
关于玩家角色
n  当同一个注册账号在两个服分别创建了多个角色时,数据互通时就会涉及到角色数据的合并。当两个服中创建的角色数据超过3个时,优先保留等级高的角色,当等级相同时保留最高战斗力高的角色。如果战斗力和等级相同则随机保留。不被保留的角色数据,将被删除。
关于废弃角色和账号
数据互通时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账号可以被删除
n  上次登录在7天以前
n  角色等级小于等于3级
n  非VIP玩家


【魔剑之刃】运营团队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15年7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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